廚餘分類回收 養豬?堆肥?弄不懂
2010-7-8
〔記者郭顏慧/北縣報導〕配合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,台北縣環保局自7月1日起在全縣16鄉鎮市同步實施廚餘分類,將廚餘分成「養豬」和「堆肥」兩種,但許多民眾根本就不知該如何分辨,環保局強調本月仍屬宣導期,將持續加強宣導,下月1日起就會開罰,最高可罰6000元。
台北縣環保局前年起推行「垃圾費隨袋徵收」政策,目前全縣已有16個鄉鎮市參與,除了要求民眾使用專用垃圾袋裝垃圾,7月1日起更進一步區分廚餘種類為「養豬」和「堆肥」,要民眾分開丟棄。
民眾與清潔隊員頻起爭執
但新措施上路1週以來,許多民眾是「霧煞煞」,尤其對上了年紀的阿公阿嬤而言,根本搞不懂哪些東西可以用來「養豬」?哪些能作成「堆肥」?與清潔隊員發生爭執狀況頻傳。
實施1週 廚餘回收量暴增
環保局環境衛生管理科長程大維說,「垃圾費隨袋徵收」實施後,發現民眾為了減少專用垃圾袋使用量,將部分菜葉等改丟至廚餘桶,造成廚餘回收量暴增,由於部分菜葉豬隻無法消化,為了讓這些廚餘能物盡其用,才會又細分成「養豬」和「堆肥」。
專用垃圾袋背面有說明
程大維說,垃圾車上有2個不同桶子,分別可裝「養豬」和「堆肥」廚餘,簡單來說,「養豬」廚餘是人吃剩的東西,「堆肥」則是一些蔬果外殼,專用垃圾袋背面有詳細分類說明,另外各公所清潔隊也會發傳單提醒民眾,本月仍屬宣導期,下月1日起若未做好分類,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不等。
小常識︰養豬、堆肥的區分
2010-7-8
台北縣目前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的鄉鎮市自7月1日起已強制要求廚餘分類,尚未實施的地區如新莊市則是自7月15日起「試辦」。
「養豬」和「堆肥」區分如下:
◆養豬(人吃剩的,人吃的東西豬也可以吃):一般家庭剩菜、剩飯、麵食、撿剩的菜葉(玉米葉、竹筍殼及茭白筍殼除外)、魚、蝦、各種肉類、內臟、各類果肉及軟質果皮(水蜜桃、蘋果、葡萄、芒果、木瓜、梨子、枇杷、香瓜、哈密瓜)等,生鮮或熟食、過期食品、罐頭等適合豬隻食用者。
◆堆肥(作成肥料):烹煮前撿剩的菜葉、菜根、玉米葉、玉米心、竹筍殼和茭白筍殼、西瓜皮、橘子皮等各式果皮、茶渣、咖啡渣等殘渣類、花生殼、瓜子殼等堅果類,動物骨頭、魚刺、蛋殼、牡蠣殼等硬殼類、落葉和花材等其他。
(資料來源:新莊市清潔隊,記者郭顏慧整理)
資料提供:『貝拉有的沒的』 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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